我院院长姚立宁获准为二级教授
日前,广东省教育厅(粤教人发函〔2011〕201号)发文转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(粤人社函〔2011〕3125号)文件,公布经核准的广东省二级教授名单,我院院长姚立宁教授榜上有名。
据了解,申报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条件和评审过程都是十分严格、“苛刻”,其中条件包括“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”、“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成员”、“长江学者特聘教授”、“中国科学院或中国工程院院士遴选进入第二轮遴选的候选人”等16项。
又,此次教育厅公布的191名二级教授,是由全省(除了中山大学、华南理工大学和暨南大学之外的)所有普通高校的申报、并经严格评审为数不多的高端人才。
(文/宣传处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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